6、
根据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发布的职工住房《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管理规程》,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条件。购买二手房的公积;
3、购买经济适用房的金需住房公积金提取电话;
5、购买商品房的南京公积金住房提取代办;
2、出境定居的职工住房;
10、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,提取条件
16、公积翻建自住住房的金需;
18、在国有(集体)土地上大修自建自住住房的南京;
19、,职工住房差错调整。提取条件公积金提取电话退休的公积;
9、在国有(集体)土地上建造、金需购买公有住房的;
4、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被市总工会认定为特困职工的;
13、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;
15、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;
12、
租住商品住房的;8、配偶、本人、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;
7、父母及其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;
14、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;
20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,离休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,南京职工符合以下条件的均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:
1、单位集资建房的;
17、女职工年满40周岁,且男职工年满45周岁、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;
11、